本報長沙訊2月11日,在省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第二次大會上,省政協委員陳登斌在大會發言時說,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教師在參保、職務聘任、教齡和工齡計算等方面均有差距,導致優秀教師只要有機會“考編”就會流失,民辦學校教師隊伍流動性較大,穩定性不強。
截至2012年底,我省有各類民辦學校13900多所,在校學生240多萬人,占全省在校人數約20.2%(全省各類在校人數約1185.3萬人)。陳登斌認為,民辦教育增強了我省的教育軟實力,但其發展的“瓶頸”依然存在,最為突出的是“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等法律地位”落實不到位,民辦學校在土地劃撥、稅費減免、教師待遇等方面無法做到與公辦學校一視同仁。比如,民辦學校的教師只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,其退休後的待遇比公辦學校的教師差得多。
他建議,應當制定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,落實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的平等地位。積極鼓勵民間資金辦學,鼓勵社會力量以獨立舉辦、共同舉辦等多種形式興辦教育,增強財政資金對民辦教育發展的引導作用。同時,對民辦學校教師,不論其在營利性民辦學校還是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任教,應當全部一視同仁購買事業單位社會保險。記者李柯夫 顏宇東
(原標題:讓民辦學校老師參加事業單位社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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